什么是專用汽車產品公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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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前,國家對汽車制造、銷售實施目錄管理,凡列入目錄內的企業具備汽車生產資質,列入目錄內的車型允許在國內上牌:產品目錄只發布車輛型號,不發布車輛參數,車輛參數以使用手冊為準。2001年開始國家對汽車實施公告管理,列入公告的企業具備生產資質,列入公告的車型具備生產、銷售資質;公告發布車型的生產企業、車輛參數,外觀照片,銷售車型必須與公告發布的型號、參數、外觀特征一致方能注冊登記(簡稱上牌或上戶)。
公告是國家主管部門對汽車制造、車輛上牌的一種管理制度;公告由車輛制造企業申報、國家主管部門(工業和信息化部)審查批準、發布、列入公告的企業具備生產資質,列入公告的車型允許生產。簡而言之,公告是一種管理制度,是車輛制造、銷售和上牌的準入依據。
整車公告信息包括:公告批次、車輛型號、公告發布日期、公告生效日期、生產企業、地址、外觀照片及變化、后部照片、防護裝置照片、尺寸參數、質量參數、輪胎規格、底盤型號、其它欄增補相關參數,或說明選裝及對應關系、車輛識別代號(即VIN,如整車VIN為空則使用底盤的VIN)。
底盤公告信息包括:公告批次、車輛型號、公告發布日期、公告生效日期、生產企業、地址、尺寸參數、質量參數、軸距、鋼板彈簧片數、輪胎規格、前后輪距、達到的排放標準、軸荷、發動機型號、其它欄增補相關參數,或說明選裝及對應關系、VIN。
注意:車輛的制造日期大于公告生效日期,車輛方能上牌。即先有公告后才能銷售。
1年前